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便殴打、骚扰别人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那样假如触有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几年呢?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是什么样的呢?阅读下文进行知道吧!
1、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几年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别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2、寻衅滋事罪量刑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导致职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别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办法在公共场合、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导致社会秩序紧急混乱或导致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风险性等综合量刑要点,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导致紧急社会干扰的;
致二人以上轻伤的。